南昌调查:酒店用餐之后空酒瓶子该归谁?

2007-12-6 10:21:54 新华网 海波 评论(0人参与)
    在酒店用餐消费过后,多数消费者都会直接付钱走人,极少会有人想到自己所喝完的空酒瓶会如何处理, 该归谁 ?

    近日,南昌市西湖路社区的胡先生与一帮朋友在一酒店用餐时,服务员的一个小举动引起胡先生的注意。“为什么服务员开啤酒之后,都会把瓶盖放进口袋,难道它还有什么商业价值吗 ?”当时,一起用餐的李先生不以为然告诉大家,这些瓶盖可以值好几毛钱,可以拿去退钱换退瓶费的。

    胡先生要求酒店方将十几个空啤酒瓶折抵用餐费用,遭到对方拒绝。当他一气之下想把瓶盖和空瓶带走,却又遭到阻拦,结果双方当场发生争执。

    空瓶子归店方处理,“ 这是行业中多年的‘潜规则’”,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经营了多年餐饮业的负责人,他们告诉记者,酒店经营主要是靠酒水赚钱,每天都卖出上百瓶啤酒,而这些空酒瓶可以换回一定金额费用,是店方的一笔固定收入。

    空瓶理应归消费者所有,这类问题是广大市民容易忽视的问题,南昌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吴荣玲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消费约定合同就开始成立,当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时,也就意味着消费者拥有了对商品的所有权,具有对商品的处置权。胡先生既然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购买了啤酒,那就拥有了处置权,空啤酒瓶具有的经济价值理应归消费者胡先生所有。

    南昌市豫章法律服务所郭律师表示,消费者消费之后所剩空酒瓶,理当归消费者所有,因为消费者在付费时,已经购买了酒水整体的价值,除非酒店方特别规定,一般来说,消费者有权处理空瓶,店方无权干涉,只有在消费者付完钱之后不带走空瓶,这个时候这些空瓶在法律上被视为遗弃物,店方才可以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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