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被江西省药监曝光

2008-2-27 15:42:31 中国食品商务网 评论(0人参与)
近日,一种名叫“鸿茅药酒”的产品因“夸大疗效,使用禁止发布的内容”等原因被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

    据了解,2007年,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鸿茅药酒”因违法广告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勒令暂停在山东省的销售。

    上月,因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停止了“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发布,并保证今后依法进行药品广告宣传。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了对“鸿茅药酒”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恢复了其在山东省范围内的销售活动。

    近日,有九江市民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有一种叫“鸿茅药酒 ”的产品,在九江宣传称:能治很多病;同类产品无法超越该产品等等。一些九江市民对此宣传表示质疑。

    记者注意到,江西省有关部门也关注到此产品在九江的活动,于近日正式在其非法药品曝光台上曝光了“鸿茅药酒”的非法行动,曝光的理由是,“夸大疗效,使用绝对用语,利用国家机关、专家、医师、患者名义宣传,使用禁止发布内容:标示药品有效率、治愈率、获奖排序、评比等。”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