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查获1048箱侵权啤酒

2008-2-4 9:07:54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吉林省和龙市工商局在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管检查中,成功查处了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查扣了1048箱侵权啤酒。
     和龙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内一食品商店检查啤酒的生产日期时,发现该店经销的“青岛”啤酒有些异样。经对比发现,该啤酒的商标标志标注的是:“青岛精品”,而由青岛啤酒股份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啤酒的商标标志上标注的则是“青岛啤酒”,在“青岛精品”啤酒酒瓶的显著位置也标有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栈桥”图形商标,并使用了该公司享有外观专利权的“青岛醇厚啤酒”相似的啤酒瓶贴。
     执法人员经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了解到该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公司使用“青岛啤酒”相关注册商标。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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