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查获653件假冒“华夏”葡萄酒

2008-3-31 8:45:33 《华夏酒报》 游章友 评论(0人参与)

  日前,福建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根据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在芗城市区邹某等三人的店中查获假冒“华夏”葡萄酒653件。经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鉴定,确认为是假冒其注册商标的葡萄酒。
     据调查,当事人邹某等三人所经销的假冒 “华夏”葡萄酒,是今年年初购进的,购进华夏系列葡萄酒780多件。至案发时,已售出129件,非法经营额62606元。“华夏”注册商标系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注册并核准使用在国际分类号33类商品上,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所销售的葡萄酒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标签和产品外包装箱上以较大字体突出使用 “华夏”字样,与被侵权人商标字形相似,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商品来源于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或是与该公司存在某种关联。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在扣的侵权葡萄酒并处罚款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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