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日市场酒类安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2008-9-20 6:53:45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河南省中秋、“十一”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市商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行动,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为使专项整治健康有序进行,周口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商务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及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许昌市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濮阳市局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治行动;洛阳、南阳、信阳、平顶山、商丘等市局也成立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工作。 
  

  二是重视舆论宣传。为营造良好氛围,许昌市局召开了100多家酒类经营商户参加的“30天大会战”专题宣传活动,《许昌晨报》以《酒没身份证,不能再卖》为题,在综合新闻版发了头题;新乡市局在各县(市)区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并组织人员到主要干道、社区逐户发放宣传明白单;开封市局在《开封日报》、《汴梁晚报》上刊登专项整治信息,督导酒类经销商依法经营、自查自纠,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南阳、济源市局将“商务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服务月”与双节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阳市各县(市、区)出动宣传车辆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8000多份;周口市印发宣传单20000份,出动宣传车30多辆,宣传到户18000多户。
  

  三是集中查处稳步推进。在整治过程中,市、县商务部门加大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不使用《随附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截至9月16日,许昌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检查酒类经营商户800家,检查涉及违法企业、商户10家,查获伪劣酒246瓶,查出无《随附单》白酒25件、葡萄酒18件,经责令整改后已经补齐相关手续。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手续的酒类经营者立案2起,结案1起;济源市局在联合工商、质监部门的检查行动中,邀请贵州茅台、山西杏花村专业人员配合,对各大名酒专卖店和宾馆、饭店进行检查,共发现11家门店存在销假行为,共计查扣假茅台酒5瓶,假清花瓷汾酒、老白汾酒、金汾酒等系列汾酒407瓶。涉嫌销假门店已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立案调查。安阳市局主管副局长带队,分批次对十几条主要街道经营酒类的商店、饭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酒类批发市场进行清查。 该市的林州、内黄、安阳县(市)也分别对重点地段开展了检查,落实整改发现问题;平顶山市出动检查车辆102台(次),共查处违规商户39户,假冒伪劣酒165件,价值1.3万元;周口市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出动车辆100多台(次),检查市场160个(次),检查经营企业(户)8000多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0件(次),查处、查封酒类货物案值6万元,罚款5000元。鹤壁市局组织15名稽查队员,到点多面广的山城区进行重点整治,已查出泸州老窖假酒案件3起,暂扣假酒10件共60瓶;开封市共出动车辆36台(次),人员198人(次),重点检查了大型超市、餐饮店及名酒专卖店等终端零售环节和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大的批发商等批发环节,共计317户,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
  

  随着“十一”的临近,各地正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努力为居民饮酒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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