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家谈酒业13】王秋芳:保健酒应回归露酒

2008-12-12 9:43:40 《华夏酒报》 尚宝铎 评论(0人参与)


     “保健酒正被酒行业边缘化,逐渐脱离露酒行列转向保健品行列。”日前,著名酿酒专家王秋芳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保健酒具有露酒、保健品双重身份,致使在管理的过程中被保健品行业和酒行业所忽视,至今没有统一的行业或者国家标准,生产、销售管理混乱,从而影响了其健康发展。”


保健酒与露酒渐行渐远


     王秋芳对《华夏酒报》记者介绍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品”正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消费品。我国保健品行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步,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已经迅速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产业。到2000年,我国保健品产值达到500亿元,利税100亿元,保健品的生产企业总数、产品品种、年产值和实现利润已占医药类企业总量的50%以上,成为中国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之一。


     中国保健食品历史久远,富贵病的出现及人口老龄化、医疗费上涨等社会现实,使人们更加意识到健康与膳食结构密切相关的重要性。同时,也预示着中国保健食品市场的良好前景。在世界潮流的带动下,中国的保健食品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食品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国一些保健酒企业看好保健品市场,为此,纷纷将本属于露酒的产品向保健品行列转型,有些企业依靠产品具有的保健功能,在卫生系统申请了食健字号,并在卫生系统下属的协会挂上了名字,逐渐脱离酒行业,保健酒与露酒渐行渐远。


保健酒出现监管真空


     “保健酒逐渐远离露酒后,露酒行业标准对保健酒来说逐渐失去了适用性,而保健品行业标准对保健酒也不适用,致使保健酒处于无标准的空白局面。”王秋芳告诉《华夏酒报》记者。


     由于缺乏统一的生产标准,保健酒行业监管呈现出真空状态,管理部门在管理时左右为难,如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管理,保健酒无标准可依;如果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有些企业标准制定又明显低于市场同类知名企业标准。


     近两年,有企业、专家呼吁有关部门针对保健酒制定统一的标准。在研究标准制定时,保健品行业认为保健酒属于酒,应由酒行业来制定;酒行业则认为保健酒属于保健品,应由保健行业制定;如果属于酒行业,就应按照露酒标准生产;而保健酒企业则认为,保健酒属于保健品行列,应执行保健品标准。为此,保健酒标准的制定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由于缺乏生产标准,管理没有依据,一些企业为了谋取利益,用购进的基酒浸泡一些中药后,不管是否有保健功效,便打着保健酒的旗号上市销售;有些企业以次充好,扰乱市场,致使保健酒行业混乱不堪。


保健酒应回归露酒


     王秋芳对《华夏酒报》记者指出,缺乏统一的标准,是目前我国保健酒行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之一。一个行业缺少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就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以可乘之机,这也是目前保健酒行业良莠不齐、保健酒品种鱼目混珠的根本原因所在。


     目前,我国虽然已制定和发布了一些规范保健酒的相关标准,从产品的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等方面作了细致的规定,但由于标准制定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是保健酒产品比较杂,标准不统一,而且保健酒的原料标准及功能性要求等方面标准也有待完善。


     王秋芳认为,保健酒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还应回归露酒。


  &n文章来源华夏酒报bs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对露酒的定义,露酒是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露酒改变了原有的酒基风格,具有营养补益功能和寓“佐”于“补”的效果,包括花果型露酒、动植物芳香型露酒、滋补营养酒等酒品。按照露酒的定义,保健酒属于露酒。


     王秋芳建议:“为了使保健酒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保健酒应回归露酒,并由酒行业协会牵头联系国标委,让国标委组织、协调、联合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标准统一问题,加强保健酒的质量管理。明确酒原料、产品标准的制定目的,按照实用为原则,广泛综合原料种植、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相关方的意见,制定具有较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产品标准,建立完善的保健酒生产标准实施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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