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浦开展酒类流通专项整治

2007-5-28 14:44:27 《华夏酒报》 评论(0人参与)
       从2007年5月至7月,广西合浦县将开展酒类流通管理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确保酒类批发商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达100%,酒类零售商“随附单”索取率达60%以上,保障酒类消费安全。
     专项整治内容包括:规范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酒类流通秩序,贯彻落实《条例》和商务部《办法》,实现酒类产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规范经营。严格市场准入,所有酒类经营者都必须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做到一户一证,凡是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要依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建立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档案,切实做好酒类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实行酒类流通经营溯源制度。检查柜台和仓库的酒类产品是否贴有国家食品标志“QS”、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包装质量等情况。加强对散装白酒(含自制泡制酒)的检查,散装白酒必须按《办法》规定“贴标”并在固定地点销售。加强对酒类批发市场、集贸易市场、小商场、小超市、小食品店、宾馆、酒店、小餐馆经营酒类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情况、“随附单”使用和索取情况的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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