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内大力宣传诚信兴商,制定有关信用的行规行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酒类流通行业上下游交易伙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酒类流通企业提供防范信用风险的服务,帮助酒类流通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制度;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这些都是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正在或者即将要做的工作。”5月13日,在“华夏酒报·古越龙山’07中国黄酒国际化高峰论坛”期间,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向《华夏酒报》记者谈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据刘员介绍,为推动和规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手行动,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试点,对企业履行社会强制性义务、社会责任及商业信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为有信用意识、有条件、有良好信用的企业给予更好的发展政策和支持,把试点的商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推荐给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以作为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或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员说。
随着社会与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酒类流通行业的规模逐渐扩大。与此同时,酒类市场流通的混乱现象也时有发生,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更是屡禁不止,生产企业之间,经销商群体之间,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之间由于信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依然在上演着。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作为酒类流通领域的自律性服务组织,也是被批准为首批试点的单位之一。旨在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更好的掌握酒类流通企业的信用信息,以便加强对中国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开展酒类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协会履行自身职责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增强行业企业的信用意识,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的自律水平,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对酒行业各个主体来说意义重大。”刘员表示,首先,对于有关政府部门来说,酒类流通企业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助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酒类商品市场和流通领域的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支持和宣传守信经营的企业,坚决清理不符合经营范围和经营条件的企业。
其次,相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来说,酒类流通企业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权威、科学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助于企业获得成本较低的资金,在诸如担保、信用贷款等方面有更加明显的筹码。
再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可作为商业交易过程中表明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对于酒类流通企业来讲,获得有利的应付与应收账款周期与额度将非常有帮助,对于流通企业的库存与资金周转也有明显的效果。另外,参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助于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同时也要求企业对员工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和信用,从而提升全体员工的信用观念和企业凝聚力,形成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
谈到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今后将如何在行业内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时,刘员说:“协会将通过为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提供相应的信用评价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信用良好企业的信用信息,促进其他会员企业树立信用经营的理念,改进各项管理,向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看齐。同时,协会还将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失信酒类流通企业数据库,并依法对外披露,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失信企业的负面信息。”
由于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十分复杂。结合酒类流通行业的特点,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将“联合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共同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首先在行业部分试点企业开展,待积累一些经验,进一步完善后再在全行业内逐步展开。”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对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非常重视。
【本报记者/李晓飞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