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产区将统一产品标志

2007-9-26 10:05:20 《华夏酒报》 刘珊汝 评论(0人参与)

   “‘蓬莱产区’的产品标志,将起到维护产区声誉、打响产区品牌的作用。”9月24日,在山东烟台举办的蓬莱产区葡萄与葡萄酒商会标识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蓬莱市葡萄与葡萄酒局局长季兴典做出上述表示。
     “蓬莱产区”标识,是产区健康发展的需要。季兴典介绍,近几年来,蓬莱葡萄酒产区发展迅速,目前,已发展葡萄基地12万亩,葡萄酒产量10万千升,全国每5瓶葡萄酒就有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一瓶产于蓬莱。蓬莱葡萄酒产业迅速膨胀,不仅知名葡萄酒企业纷纷进驻,大批本地葡萄酒企业也频频上马,市场上小商标纷飞,鱼龙混杂。在这种情况下,蓬莱葡萄酒商会应运而生。商会由47家葡萄酒企业自主组成。“蓬莱产区”标识是商会经策划、制作、专家鉴评、理事会通过等程序设计而出。标识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启用,目的在于推广产区,规范企业,内塑品质,外树形象,为消费者提供放心酒。
     标识对于产区内的葡萄酒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蓬莱市葡萄与葡萄酒局纪春梅介绍:“标识的制定严格按照《蓬莱产区葡萄酒产区管理办法》及《蓬莱产区葡萄酒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只有符合新的管理办法、质量过硬的产品才允许使用商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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