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酒类从业资格人数已达150人

2007-11-28 11:48:54 湘潭晚报 武慧 戴志军 评论(0人参与)

  11月27日,湘潭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组织全市酒店、超市、酒吧的酒类从业人员参加全省酒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第二期培训。此次培训结束后,湘潭市将有150人获得酒类从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酒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保证酒类安全的关键是《酒类流通随附单》。它由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填制,详细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使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实现可追溯性。昨天上午,刚学习了酒类管理办法的孟老板一出门马上就同同在培训的供酒商要《酒类流通随附单》。做超市的孟老板曾从一个熟悉的批发员手里购进了两瓶假飞天茅台酒,被市酒管办查获后,由于没有随附单,罚款加上酒钱,让他损失了2000元。这次通过学习孟老板知道了酒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以及酒类的真假辨别方法等,以后进酒他就不会吃亏了。

  据介绍,国家商务部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2006年5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商家(户)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经过培训合格、取得酒类经营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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