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检查150多家售酒企业

2008-1-6 9:58:57 西部商报 高翔 评论(0人参与)

    5日中午1时整,随着兰州市酒管局局长王祖国一声“出发”,对城关区酒类商品批发及零售企业大检查行动正式铺开。兰州市酒管局联合城关区酒管局执法人员共同对辖区内150多家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了一次突击大检查。
    兰州市酒管局局长王祖国表示,兰州市酒管局决定在城关区开展此次大型突击检查活动。主要对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的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是否仍在使用“名酒”招牌、是否使用灯箱、是否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四个方面进行突击检查。
     在对火车站等一些人流量大的销售点进行突击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部分酒类销售点公开对销售茅台等知名高档白酒,还有些销售点仍然不遵循相关规定,明目张胆使用“名酒专卖”字样的招牌。检查人员随即对查处的假冒茅台酒、世纪金辉等高档白酒进行了查处没收。据统计,截至昨日下午6时,此次大检查查处了一批假冒酒瓶。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了确保酒类商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兰州市酒类商品市场实际,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近日同时向市区各散装白酒批发、零售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散装白酒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已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主营散装白酒)的企业,必须到兰州市政务大厅办理散装白酒专营批发许可证。
      兰州市酒管局局长王祖国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要求,各散装白酒批发企业要凭供酒单位批发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检验合格证明及《酒类流通随附单》购进散装白酒,《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内容要完整,并加盖经营者印章。确实做到《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保证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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