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是执法的一种境界(2)

2008-2-27 8:37:55 《华夏酒报》 何冰 评论(0人参与)

重执法也重服务
     张女士和丈夫几年前就双双“下岗”。
     40多岁的人,又没有什么技术,还都有心脏病,再就业难。俩口子合计来、合计去,拿出仅有的买断工龄的钱,租了一间10多平方米的临街房,开起了超市。
     丈夫进货,妻子卖货,虽然辛苦,但温饱问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题解决了。去年中秋节前,汪清酒办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款假葡萄酒,顺藤摸瓜就找到了张女士开的小超市。
     张女士承认,丈夫刚从别的地方进来了20件葡萄酒,价格很便宜,已经零散批出去4件,家里还有16件没有动。
     执法人员告诉她,她没有经营批发的权利,而且经销的还是劣质酒。张女士一听,吓得“哇”的就哭了起来。
     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没收了全部假酒。但在开罚单的时候,考虑到她家的实际状况,酒办领导们经过商量,“法”外开恩,按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她进行了200元的处罚。
     几个月后,张女士的爱人离开了人世。张女士告诉酒办人员,先生临走时,还念叨着酒办的好呢。
     去年元旦前,酒办执法人员在市内执法检查时,发现经销散白酒的周先生,不但提供不了厂家的检测报告和《随附单》,更没有酒类批发许可证,按规定,要给予没收和罚款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 高志军了解到,周的女儿9岁开始就得了股骨头坏死症,到现在16岁了,还在治疗,家里为她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不少饥荒。
     经化验,这批散白酒为合格产品。根据周家的实际情况对周先生给予了从轻处理,考虑到他家的困难,酒办还拿出500元钱看望了他生病的孩子,待他让厂家补办齐了产品检测报告和《随附单》后,执法人员不但帮着租了一间房子,还为他办理了《酒类经营许可证》,费用分文不收,使周先生深受感动,同时也受到了教育。
     周先生的散白酒专卖店红红火火地开起来了。
为预办证者做市场分析
     汪清酒办的金副主任是位老酒管,不但执法水平在延边州有名气,而且对市场营销也有研究。
     去年,来酒办咨询想做酒类批发零售的有35人,经过他的耐心讲解,仍有12人提出了申请,再经过他细致的市场分析,最后有5户高兴地领到执照开了业,都经营得有模有样。
     王先生从当地林业局退休后,听说卖酒赚钱,就来找金副主任,想办一个酒类批发许可证,代理一些酒牌子。
     金副主任告诉他,别看超市、酒店里的产品眼花缭乱,真正赚钱的也就几个酒品牌,而要想拿到一个好品牌酒的代理权,首单打款就不少于5万,加上县里的1000多家大小超市,500多家高中低档餐饮,全部铺满了,即使信誉好的也要等到返单结账,或者月结,这样算下来,手里没有个三五十万,是很难把一个品牌做起来的。
     王先生这个人不信,索性自己跑到市场进行了调查,一个多月后,他又坐到了金副主任的面前说:“老金啊,我算服你了,如果我真干上了,这把老骨头搭进去不说,极有可能血本无归呢。”
     金副主任告诉《华夏酒报》记者,对业户最好的服务,就是讲透市场,讲透风险,业户赚钱了,自然就好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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