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假冒酒 商家吞苦酒

2008-3-20 14:22:19 烟台日报 张宁 评论(0人参与)
  日前,烟台市牟平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对牟平区东关市场的酒类、食品类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对一些批发、零售假酒和过期酒的商贩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烟台市东关市场的一家食品批发部里,执法人员发现了问题。这里销售的一种当地酒有过期的嫌疑,店主却一口咬定自己销售的酒没问题。当执法人员检查时,店主不主动配合,态度还非常强硬,执法人员当即勒令他们停止销售。

  随后,在这家店里屋执法人员发现另外一种酒也有问题。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从酒的外包装上看“杜康”两个字很大,而在这两个字的右下角却有一个很小的“泉”字,这样就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打眼一看是杜康酒,实际上根本就是另一种酒。”

  在另一家批发店,执法人员发现有一种酒没有商品标签。当执法人员询问时,店主王某称标签在箱子里没来得及贴,又称这些酒是去年4月份从烟台进的货,但是却拿不出进货发票。可执法人员发现标签后面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6月24日,4月份进的货怎么生产的是6月份的酒呢?工商执法人员随后开据了处罚通知单。

  执法人员继而又抽查了几家批发店。据统计,此次检查共抽查了五家食品批发商,酒类商品和食品共计200多件,问题商品占5%,其中酒类商品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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