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酒盒引起的争议

2008-3-3 9:32:25 青海新闻网 龙腾飞 评论(0人参与)
  2月26日,来自浙江的陈某在省城一家名叫家馨的饭店宴请朋友,临到结账时,发现一瓶价值八百多元钱的“飞天”茅台酒“穿”的却是另外系列酒的外装,为此,陈某等人和饭店发生了争执,并“惊动”了工商所和酒厂的相关人员。

  26日中午,正在省城秀水路家馨饭店用餐的宋先生指着陈某说:“这位朋友是从浙江宁波来西宁准备投资的,我们十几年没见了,刚见面就碰到这事,太让我们丢面子了。”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陈某当日下午要回浙江,中午便邀请他和另外三位朋友到家馨饭店吃饭。席间,他们先后从饭店要了两瓶“飞天”茅台酒,可第二瓶酒还没有喝完,一位朋友就突然呕吐起来。

  见到一向酒量很好的朋友突然吐了起来,宋先生立即叫来饭店的大堂经理,问酒是否有质量问题。在大堂经理答复酒没有问题之后,宋先生还是有些不放心,要求对方分别在酒瓶和酒盒上签字,以便将剩下的酒送往相关部门作鉴定。“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结完账准备离开时,无意间发现其中一个酒盒却是‘五星’茅台酒的盒子,谁都知道‘飞天’比‘五星’贵,他们为何把贵酒装在便宜的酒盒里?”宋先生说,“我们因此更加怀疑这酒有问题,便立即向消协投诉。”

  “酒绝对没有问题,是我们的一名服务员把酒盒子拿错了。”家馨饭店吧台内的一名女子说,“由于酒盒被打开后,酒盒就没有利用价值了,那名服务员将酒盒扔进垃圾桶之后,我也将柜台上一个空酒盒(‘五星’茅台)扔进了垃圾桶,宋先生等人要求大堂经理在酒盒上签字时,服务员错把‘五星’酒盒当‘飞天’酒盒拿给了宋先生等人,因此闹了个误会。”

  据正在家馨饭店处理消费纠纷的胜利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叫来茅台酒生产厂家驻西宁的相关人员,对宋先生等人反映的事展开调查。一位姓刘的工商人员说:“我们与生产厂家初步对酒盒和酒瓶鉴定,认为都是真的,至于酒,需作进一步鉴定,如果酒是假的,我们会依法对这家饭店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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