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一司机购进千瓶假酒销售 工商罚款6000元

2008-3-6 11:14:07 桂林晚报 梁剑 黄立坚 郑佳 评论(0人参与)
  广西全州蒋某,用酒厂专用酒瓶,加工生产假冒产品,在销售中被工商部门查处了。 3月5日,全州县工商局对销售假酒的蒋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购进的 1200瓶假冒湘山酒,并处 6000元的经济罚款。

    蒋某是全州人,个体客运司机,去年 11月份,他在全州综合大市场偶然认识一名湖南邵阳人,此人是专门在全国各地推销假酒的。蒋某遂生出做假酒生意的念头,便主动问他可不可以制作假冒湘山酒在全州销售,得到对方肯定回答后,蒋某要求其赶制 30度简装湘山酒。

    去年 11月至 12月,蒋某先后从这个邵阳人处购进约 200件( 2400瓶)各类假酒,销到全州才湾、大西江、咸水等乡镇农村食杂店。春节期间,他本想再大捞一把,一口气又购进 100件( 1200瓶)假湘山酒,不料被知情人举报到全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卸货时挨逮了个正着。此后,案件被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这批酒经全州湘山酒厂鉴定,证实为利用该厂专用酒瓶生产的假冒产品。

    全州工商部门认为,蒋某的行为侵犯了全州湘山酒厂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蒋某作出了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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