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以示范文本取代零售商“霸王条款”

2008-4-14 8:55:00 《华夏酒报》 吕福明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济南电 近日,济南市工商部门推出两款零供合同示范文本,以解决当前部分零售商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维护供应商的正当权益。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近年来,随着新型零售业异军突起,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零供矛盾逐步成为济南商界的热点问题。为维护公平交易,济南市工商部门近日拟出两款零供规范性合同文本,交由零供双方试行。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没有强制性推广措施,单凭一般性要求,零售商可能只会把这种示范文本当作一种“参考”,而不会去认真遵照执行。当前,要平衡零供双方利益,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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