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将打击零售商滥收入场费

2008-4-14 8:59:51 《华夏酒报》 评论(0人参与)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各地要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规范销售者商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内容,严格规范商品交易行为,切实维护流通领域商品经营秩序。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商品销售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一些商场、超市违反规定滥收所谓的“过节费”、“入场费”、“促销费”等费用,增加商品流通成本,侵害供应商合法权益,以及虚假打折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零售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商向供应商收取与供应商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的费用,收取费用不提供相应服务等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以及商业贿赂、限制交易等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虚构原价打折、虚构清仓等违法促销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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