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酒类立法调研工作获批

2008-4-16 8:42:16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吉林省商务厅和吉林省酒类及调味品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吉林省部分地区酒管部门的有关人士,在吉林市召开了《吉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和具体条款设定等方面的研讨会。曾参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的吉林省榆树市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宗卫东和《华夏酒报》东北采访部负责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并就相关问题和具体条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吉林省酒类及调味品管理办公室主任曹炳志向《华夏酒报》记者介绍,在2007年底吉林省政府各部门上报的立法计划申请基础上,经过研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08]2号),文中已正式将吉林省商务厅上报的“吉林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列入调研论证计划。
     几年前,吉林省的延边和长春两个地区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经过多年的依法管理实践,当地酒类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然而,由于缺乏全省统一的地方法规,造成了地区间管理上的不一致性。
     几年来,吉林省商务厅和吉林省部分人大代表对制定出台统一的地方酒类管理法规非常重视,并多次向吉林省人大和吉林省政府法制办提出立法建议和议案。吉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一直将酒类立法作为处内的重点工作,会同商务厅市场运行处和吉林省酒类及调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味品管理办公室共同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也在积极开展调研,深入挖掘立法的必要性,并对草拟的《吉林省酒类管理条例》逐条推敲、研究。
     吉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赵新红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该处将充分准备立法说明,积极协调吉林省法制办和吉林省人大财经委,争取圆满地完成调研任务,为下一步立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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