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工商局:10种酒类产品涉嫌商业贿赂

2008-4-27 8:49:57 内蒙古新闻网 王晓博 刘国发 评论(0人参与)
 4月25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由48家东胜地区酒类生产商、代理商和各大酒店负责人参加的东胜地区治理商业贿赂会议,通报了10种酒类产品涉嫌商业贿赂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在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所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酒类行业商业贿赂案件占到了90%以上。目前,鄂尔多斯市酒类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主要表现为各种名目的“有奖回收”、重奖经销商、推销返利、诋毁竞争对手、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买断销售权6种形式。经工商部门调查,涉嫌商业贿赂的酒类产品名称有:鄂尔多斯系列白酒、河套系列白酒、牛栏山系列白酒、乌海大汗二锅头系列盒装大团圆酒、蒙纯酒业系列白酒、雪鹿啤酒、北京纯生啤酒、北京特生啤酒、金川啤酒、北京哈尔滨啤酒。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对以上酒类产品的生产厂家、代理商、酒店发出警告:从通报后的10日内停止和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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