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销毁日本“问题烧酒”

2008-9-26 8:42:39 华夏酒报 吴宇 房勇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上海9月24日电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9月24日在此间监督一日本公司销毁处理了1900余箱用非食用米酿制的进口烧酒。

    9月18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日本朝日啤酒公司经上海口岸向中国出口用非食用米生产的清酒烧酒。执法人员连夜紧急行动,在收货人仓库查获日本朝日啤酒公司用非食用米酿制的烧酒3个批次2个品种共1908箱,立即对其封存、监管。

    经查,日本朝日啤酒公司近期通过上海口岸向中国出口的用非食用米酿制的烧酒涉及2个品种共1960箱,即萨摩司本格芋烧酒和萨摩司黑米曲本格芋烧酒,前一品种共计1200箱,进口后一直未销售;后一品种共760箱,进口后发售了52箱,其中10箱销往深圳,另外42箱(504瓶)销往上海的日本料理店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要求日本朝日啤酒公司对已发售的产品实施召回。

    近日,销往深圳的10箱烧酒已全部召回;进入上海日本料理店的504瓶中,88瓶已被消费,其余416瓶也全部召回。根据中国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900余箱玻璃瓶装的日本烧酒被液压机压碎,烧酒被焚烧,玻璃残渣作深埋处理。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令日本朝日啤酒公司等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消费者有无身体不良反应或投诉,如发现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误。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