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开始换新

2008-10-31 10:00:46 厦门广电网 张晶晶、杨仁杰 评论(0人参与)
     我们从厦门市酒类管理部门了解到,为了让消费者了解“随附单”,买酒时懂得主动查看“随附单”,确保买到真酒,厦门市酒类专卖局对原有的《厦门市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进行了改版,从即日起,酒类零售企业就要到酒类管理部门更换新的《厦门市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了。
    
    昨天上午,思明区酒类管理站联合鼓浪屿管委会城市综合执法队来到鼓浪屿,为岛上的70户酒类商家集中换新证,并且现场宣传推广酒类“随附单”的使用。
    
    酒类经营者:以前我们去厦门酒类专卖局办证,现在工作人员到现场办证我们感到很方便。
    
    这次更换的新证与原证最大的区别就是,新的《厦门市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在版面左下方附有“随附单”图样。《随附单》是酒类商品的“身份证”,它使酒类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实现了追根溯源。它的内容包括卖家、买家、和销售酒品的相关信息,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酒类管理人员说,厦门推行酒类商品“随附单”制度以来,对打击假冒伪劣酒起到很大作用。但一些商家提供随附单还不是很主动,有些甚至用进货单据冒充随附单;更有一些商家还使用假随附单。现在新证上附有“随附单”图样,消费者买酒时就可以对照悬挂在店堂醒目位置的零售证“随附单”样式,要求经营者提供随附单,确保酒品的真假。
    
    酒类经营者:消费者买的时候给他看一下证明我的酒是真的。
    
    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办理或未及时变更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的,将被处2000元罚款。酒类管理部门提醒各商家尽快前往各区酒类管理站更换酒证;没办酒证的企业,要尽快补办、持证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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