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啤酒瓶炸伤女童眼消协调解获赔7万元

2008-11-1 22:41:04 中国消费者报 郑刚 杨乐 洪敬谱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啤酒瓶爆炸致使一女童右眼伤残的消费纠纷,啤酒厂家一次性赔偿女童7万元。

    2007年5月29日,阜南县公桥乡农民吴某家一瓶放在地上的某品牌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将吴某13岁的女儿小佳的右眼炸伤。此后,医院对小佳右眼进行了手术。事件发生后,吴某向阜南县消协投诉。

    消协随即进行了调查,并联系了该品牌啤酒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啤酒生产厂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今年6月,小佳伤情稳定下来后,阜南县消协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小佳的损伤致残程度进行了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今年7月,吴某提供了要求赔偿费用的清单,除医疗费用外,另要求赔偿后期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万多元。啤酒生产厂家认为数额过大,不愿意全部承担。经消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啤酒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小佳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7万元。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