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权假冒 卖茅台商家被查

2008-11-13 8:38:40 海峡都市报 陈骏 田米 评论(0人参与)
     昨日,福建泉州市区温陵路一酒类商家销售的3瓶茅台酒,涉嫌侵权假冒,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据悉,此前,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反映称,市场上有人模仿该公司的商标标志、企业标志、知名商标特有外包装,打着“内供酒”、“专供酒”旗号搞销售。昨日下午,在市区温陵路,鲤中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名为中华桥的酒类专卖店销售的2瓶茅台酒涉嫌侵权假冒。在这两瓶茅台酒的外包装上,一个打着“八十周年建军酒”字样,一瓶打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的标志,价格均为300多元。此外,桌子上还摆放着一瓶开封的“内供酒”。

    由于“中华桥”没有提供有关销售授权书及检验报告,也没有营业执照,执法人员查扣了这3瓶酒,并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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