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搭赠“三无”产品 工商质监将对此展开调查

2008-11-3 9:11:31 西安晚报 王飞 评论(0人参与)

    只有英文标识、没有任何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通过附送赠品的方式,披着“合法”的外衣流入市场,这是长安酒厂经销部分白酒的做法,而酒厂竟称这是贴标生产的白酒,与酒厂无关。

 
  10月30日,王先生家里来了朋友,拿出买的长安古酿十年原浆招待对方。打开酒包装,里面有一个赠品,是一个小台灯,就给了4岁的孩子玩。朋友正喝得高兴,突然孩子哭闹起来,他过去一看,孩子手被划伤了,直流血。原来孩子打开台灯玩的时候,塑料台灯摔在地上坏了,再拿起来玩,断裂的塑料杆划伤了手。顾不上再陪朋友,王先生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包扎,好在划得并不重。王先生越想越气:如果没有这赠品,孩子不是好好的吗?正是不正规的赠品害了孩子!

  就此,记者来到长安酒厂。酒厂门前一排白酒销售部,每家卖的都是长安系列白酒,都有附带赠品的。其中,长安古酿十年原浆里还有另一种老鼠形状的台灯赠品。取出赠品,彩色外包装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清一色英文。负责经销的蔺厂长认为,“赠品和酒是两回事”“赠品又不像食品有危险”“送给消费者又不要钱”。他开始说赠品是买礼品公司的,也有的是厂里到康复路批发市场买回来装进去的,后来又称,有赠品的白酒都是贴标白酒,就是酒厂只供白酒,别的公司负责外包装和添加赠品,长安酒厂不管赠品的质量。“附带赠品这种情况在酒这行业里普遍存在。”蔺厂长说。

  那么,“三无”产品通过正规渠道不好销售,不正是作为白酒附搭的赠品,披上合法的外衣,行销到市场上了吗?况且酒厂卖酒加赠品是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消费者花一份钱,买到的是两种价值的商品。就此,长安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范科长讲,他们以前还没碰到过这种事,不过根据《产品质量法》,赠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况且必须要有中文标识,他们将对市场上的这种白酒进行调查。长安区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靳队长讲,11月3日,他们将对酒厂搭售“三无”赠品的行为展开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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