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揭露:“特供、军供”茅台大多是假酒

2008-12-11 16:29:47 中国新闻网 于立霄 评论(0人参与)

  北京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12月11日共同披露,市场上有相当数量假冒贵州茅台酒厂名义生产的“国家机关专用酒”在销售,也有不法分子冒用军队“专用、特供”名义等进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揭露说,目前在高档名酒消费市场上存在许多陷阱,这些假酒多以“特供”、“军供”、“国家机关专用酒”等名义,或是以“十五年”、“三十”年、“五十年”等珍藏年份酒的形式,大打年份酒的幌子,欺诈消费者。

  消协称,一些不法经营者将十几元的低档白酒灌装到伪造包装或回收的名酒包装中,以每瓶数百元的价格冒充高档白酒销售,牟取暴利。还有些高档名酒,故意在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上与驰名或知名产品相近似,特别是仿冒“茅台”酒等一些知名品牌白酒的包装,造成与真品的混淆。

 

  消协调查还发现,北京大型商场、超市没有发现假冒高档名酒销售,但小饭店、路边小型烟酒专营店问题比较突出。

  据了解,十月北京市工商局根据厂家投诉,针对非法设立“茅台”酒等名酒专卖店进行了专项治理,取缔了一批没有取得许可经营资质的商家,责令拆除了百余家擅自设立的门头广告。同时还查处了一起侵害茅台酒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没收了侵犯“茅台”酒商标专用权的十一个品牌六千多箱白酒,并依法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了处罚。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张勇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