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工商分局开展“专供”商品大检查活动

2008-12-20 15:28:23 陇东报 芮海波 何天福 评论(0人参与)
     庆阳市工商局西峰分局认真学习《关于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出击,对西峰市场的酒类、饮料、食用油专卖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供”整治行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紧急下发的《通知》郑重指出,对一些商品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部门)”内容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广告法》从重查处取缔。西峰工商局分局通过对89户“名烟名酒店”和酒店的重点检查,共查获“××液人民大会堂国宴酒”、“××民航特供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局专用酒”、等70多个品种300多瓶(桶、听),价值37000元。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专供”、“特供”是特殊时期权力与地位的象征,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国家机关专供”进行商品宣传,实际是商家利用了消费者的从众心理,传达了“权威消费”概念,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此次该局通过整治,彻底取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在我区流通的“特权”身份,有力地打击了商家“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宣传商品的广告违法行为,规范了竞争,保护了合法权益。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