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让假酒进门

2009-1-22 8:14:16 新民晚报 皇甫萍 评论(0人参与)
  春节临近,酒类商品迎来了销售旺季,如何喝上放心酒成为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市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放心酒都有酒类流通随附单,消费者买酒时应注意查验这一特殊"身份证"。

  2006年起,由商务部颁布并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除啤酒、药酒、保健酒及料酒以外,酒类经营者需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按要求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即酒在流通中的任何环节都须在随附单中记录在案。

  业内专家提醒,专卖店、超市、酒店、饭店等销售场所在销售酒类商品时,都应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可主动向商家索要这一证明,以防止购买到假酒。此外,名酒瓶身上大多有电码防伪标记,消费者可根据提示拨打电话查询。遇到疑惑应及时向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咨询,发现售假情况及时举报。

  附:酒类流通随附单

  随附单是酒类产品的流通凭证,相当于每瓶酒的"身份证",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购货单位等内容。通过随附单制度,可以实现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一旦发现问题,消费者可以从零售渠道追溯到厂家进行索赔,监管部门查处不法酒厂和批发零售企业也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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