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的通知 豫商运函[2009]3号

2009-1-22 13:31:08 商务部网站 评论(0人参与)

  各省辖市商务局: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jlscyxs.mofcom.gov.cn)是各级商务部门发布酒类信息的窗口,为各级酒类流通管理部门提供了相互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实现酒类相关信息的全国联网查询,服务酒类企业和消费者,打造我省酒类流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近期,商务部对原系统进行了改版,设置了国家、省、县市三级平台,增加了溯源管理、网上调查、数据统计等栏目,为各地商务部门提供了后台管理平台和登录帐号,开通了备案登记管理、溯源信息管理、新闻信息管理、地方部门管理等功能。我们已将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和各市登陆帐号及密码发送到了各市酒管办邮箱,请注意查收。

  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请各市按照系统使用说明要求,通过系统报送以下信息:

  1. 备案登记信息和随附单溯源信息。请各市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所有已备案登记的信息和已发放的随附单信息补传到系统;请各地在每双月的10日前将本地新备案登记信息和随附单溯源信息上传到系统。

  2.工作交流信息。为方便各地酒类管理经验的相互交流、及时反映各地的酒类市场情况,系统为各地提供了“地方交流”栏目。请各市根据需要,将本市工作情况和市场信息及时上传到系统,省厅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在系统上公开,供学习交流。

  3. 管理机构信息。为方便各地酒类企业及消费者与酒类管理部门的联系,请将本地酒类管理机构名称、地址、职能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于2009年2月28日前,按系统使用说明要求上传到“管理机构”栏目。

  4. 其他信息。系统还增加了“网上调查”、“用户留言”等栏目。商务部将根据需要制定调查表,通过系统收集相关的信息,请各市局积极配合支持。各市局、企业和消费者的建议,也可以通过“用户留言”栏目反映。

  三、酒类信息管理要求

  酒类管理信息化是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内容,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是各地相互交流管理经验、为广大酒类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有效公共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认真维护系统,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及时、准确报送和更新信息,共同做好酒类流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联系人:李冠卿 梁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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