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年货,烟酒成投诉热点

2009-1-24 8:18:21 水母网 马银涛 笑伊 评论(0人参与)

  23日,山东省烟台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息:截至目前,2009年1月份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274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通讯器材、服装、烟、酒、饮料食品类等问题较多,市民备年礼时要谨慎选购,注意保留发票等相关票据,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依法维权。

  据介绍,部分家用电子电器、通讯器材已成为令消费者头疼的“老大难”产品。主要表现在:一是商家不按承诺提供售后服务;二是维修技术不过硬,服务态度差,修理不及时,有的商家并没有固定的家电维修人员,致使不能及时为消费者维修;三是部分商家不为消费者提供“三包”规定正确的解释,擅自篡改、误释条文,使消费者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利用打折做幌子,进行价格欺诈。

  日用百货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服装、鞋类方面,服装类商品存在褪色、破损、开线等问题;鞋类存在开胶、褪皮、变色、装饰物掉落等现象。除产品质量问题外,服务质量较差也成为很多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销售商多以不是质量问题,属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要求。因为国家对此类产品没有具体规定,出现问题后商家多要求消费者进行鉴定,因而增加了投诉成本,消费者大多只能不了了之。

  烟、酒、饮料食品类的问题具体表现在:部分商家销售的散装熟食制品夹杂异物,卫生质量差,消费者食用后导致胃肠不适;部分商家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使用化学制品、工业原料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包装标示不全或不规范,部分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日期及缺斤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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