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业立:新规对山东白酒市场影响不大

2009-8-6 8:42:16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济南8月5日专电(记者董春蕾、王海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已于8月1日正式起开始执行。此次政策调整引起白酒市场的一些波动,部分消费者开始提早购买白酒。业内人士对此提醒,新计税办法的执行,实际上只是对部分高档白酒价格有影响,对中低档白酒价格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消费者不必过于恐慌,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据了解,此次调整保持税率不变,对税基也就是计税价格进行了调整。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山东省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办法规定,符合核定范围的只是一部分。针对一些具有品牌优势、企业规模较大的厂家,进行调整和规范。对于那些企业规模以及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都比较小的白酒企业,零售环节不会有较大的调整。像茅台、五粮液、沱牌曲酒等,核价力度较大,“不过,这些白酒企业是否最终把涨价的压力转嫁给消费者,要看企业对市场的态度。”

  “普通消费者谁会总是去喝茅台酒?大部分消费者还是青睐购买地方品牌的产品。”这位负责人说,有些生产厂家基于市场占有率的考虑,不会轻易提高价格,不太可能会把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一些白酒生产厂家借机涨价,其实是不明智的做法。

  山东省白酒协会会长黄业立说,山东白酒大多是区域性、中低价位的地方品牌,此次白酒消费税调整总体上对山东白酒市场没有太大影响。一些老企业如果原来计税价格和销售价格差距较大可能会受到影响,至于其他企业,因为税制刚刚公布,目前还没有明显变化。因此,消费者完全没有必要恐慌,应该冷静面对,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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