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光:呼吁制定《酒法》

2010-3-5 8:26:54 中国网 程圣中 评论(0人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董事长周晓光

      “我国作为世界上酒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大国,亟待有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酒法》。”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董事长周晓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将把“尽快制定《酒法》”作为她的一份议案。

       作为拥有数千年酒文化历史的中国,酒民数量高达5亿多人,酒类产品生产和消费都位居世界第一。周晓光表示,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用以规范酒类生产和消费的国家酒类法律法规,致使我国酒类整体发展处于一种无序混乱状态,产生了诸如产业结构失衡,供求矛盾加剧、恶性竞争,甚至涉嫌商业贿赂、假冒侵权现象等严重问题。

      “目前,我国从事酒类批发的商户过多过杂,大量是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的销售‘大单’,许多商户唯利是图,谁折扣高就销售谁的酒,使假酒大行其道。一些小酒厂和酒作坊采取不记账、少记账、现金购销等种种手段逃避纳税,衍生了各种不法交易行为,导致合法经营者盈利甚微、甚至亏损。”

      周晓光代表列出建立《酒法》的四大必要性: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规范酒类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合理发展的需要;二是规范酒企生产、实现绿色发展的需要,酒类企业一直是耗水、耗粮、耗电大户,一定程度上也是排污排水大户;三是维护商业诚信和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非法牟利毁了正常的商业诚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四、制定《酒法》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像美国、俄罗斯、德国都有成熟的《酒法》来规范酒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据了解,在去年两会上,包括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五粮液集团副董事长唐桥、燕京啤酒董事长李福成、张裕葡萄酿酒董事长孙利强在内的酒类行业人大代表达成一致共识,纷纷在青岛啤酒集团董事长金志国提交的《关于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酒法>立法》的议案上署名,多位酒业大鳄联名呼吁尽快建立《酒法》。

      虽然不是酒业人士,周晓光经过多次调查深入走访,了解到加快酒类管理立法,规范酒类行业发展,是酒类产销、监督和法律界的共识。“酒类立法意义十分重大,宗旨就是要保护酒类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解决我国酒类行业深层次问题的唯一途径。”周晓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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