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禁售和宴饮散装白酒

2007-12-21 8:45:37 《华夏酒报》 陆华勇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政府决定:禁止销售散装白酒和使用散装白酒宴请。
  目前,江州区调查并建立档案的小酒坊加工点有33家,年产白酒328吨。酒类属于高风险食品,这些小酒坊加工点都是采用传统生产加工工艺,家庭式手工作坊,设备简陋,环境卫生条件差,没有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的检验能力,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即进入市场销售。
  这些流入市场销售的小作坊散装白酒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以及崇左市商务局有关规定,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发文之日起,江州区各乡(镇)、农场、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再用小作坊散装白酒宴请客人,违者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进行通报;酒家、酒店、个体经营户不得再销售小作坊散装白酒,违者将吊销其《酒类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没收销毁所有散装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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