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是否按实际经营数量如实填写和按表格内容规范填写《随附单》作为主要问题来抓。
在以《随附单》工作为抓手的前提下,继续把商业流通主渠道企业的酒类商品经营作为重点加以监管。同时,针对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对“三小企业”——小市场、小夜店、小餐饮的整治,确保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2004—2005年,他们会同工商、食药监局分别与市内24家超市、卖场和45家连锁餐饮企业签订了酒类商品经营责任书,每年两次对上述企业酒类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今年,除了继续开展例行检查工作外,还要对新成立或新落户的超市、卖场补签责任书,做到签约经营,落实责任。
针对散装酒监管缺标准,处罚缺依据等问题,今年,酒类专卖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制定散装酒经营标准入手,争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支持,加大对经营者行为的规范。
深化酒类行政许可
全过程监管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酒类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已有5年时间,从原先的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但是从实际的管理情况来看,酒类经营者在申请酒类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他们提出了全过程监管这一全新的概念。
全过程监管的核心内容包括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程序等,针对部分酒类批发企业在申报时做假地址、假信息的问题,在《加强本市酒类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方案》中提出,有三种情况必须上门查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看,即酒类批发企业新申领酒类经营许可证时,各区工作人员必须对申报者的申报内容上门核对,查看属实,方可核发许可证;三年换证时,对换领新证的经营者要上门核查,查看经营地址、场所有无变化,确认后换发新证;每年1-2次常规性检查必须上门,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无“不承诺”现象。在实施全过程监管的同时结合《随附单》使用情况检查。
同时,今年是三年一次的换证年,各项工作将逐项有序展开,包括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新要求,修改《告知承诺书》;采集酒类企业信息,完善企业信息管理库等工作。另外,“滚动式,不间断”的整体人才培训方案也将继续深入开展,对执法人员以及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提高酒业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上海酒类市场,确保消费者喝到放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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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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