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现“内供”假茅台酒

2008-1-30 9:16:29 《华夏酒报》 郭晓峰 朱博瀚 评论(0人参与)
  日前,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组织石家庄市酒类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石家庄酒类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有打着“内供”旗号的假茅台酒在石家庄市场销售,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当日,当执法人员来到石家庄桥西区大富华精品烟酒超市内时,发现该店销售一种打着“内供”标志的茅台酒,在该酒的酒瓶包装上,不但印有“贵州茅台酒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处”的“公章”,还注有“职工专用,不得外销”的字样。酒类执法人员当场称,这种打着“内供”旗号的茅台酒,为假酒无疑。
  据了解,市场上不时会出现一些贴有“茅台内供酒”、“内供茅台酒”、“职工节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特供酒”等字样的所谓“茅台酒”。对此,贵州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兰平表示,茅台酒厂从未生产过此类酒商品,所谓“茅台特供酒”,绝大多数都是地下工厂、作坊隐蔽生产,私下成交,迅速转移后直接到达酒店、宾馆、团体等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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