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查获侵权“杏花福酒”案

2008-2-27 8:45:03 《华夏酒报》 霍金娥 付银柱 评论(0人参与)

     日前,山西太谷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两起销售侵权“杏花福酒”案件,当事人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山西杏花酒业有限公司投诉,太谷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及时对烟酒批发零售摊点展开了检查,围追堵截了两商户批发的“杏花金家福酒”、“杏花红福酒”商品。
  以上两类酒的瓶型、瓶盖、商品标签的颜色、商品标签上的文字:“杏花金家福酒”中的“金家”二字竖排、字体很小且颜色极淡、“杏花红福酒”中的“红”字字体很小、颜色极淡;图案及排列组合与山西杏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花”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牌注册商标的“杏花福酒”十分近似,极易使购买者混淆视听,是典型的侵权商品,执法人员对未售出的250余件侵权商品采取了封存,严禁其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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