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从市场供求因素看,休闲需求和休闲产业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先看休闲潜力。按照全球休闲与旅游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一个国家当人均GDP达到3000-5000美元,就将进入休闲消费、旅游消费的爆发性增长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预计“十一五”期末将接近4000美元,已触及了休闲消费“爆发性增长”的中低线。2008年几大城市的人均GDP,广州市为8万元人民币、上海市为1.05万美元,杭州市1万美元、北京市9000美元。全球著名的传媒机构尼尔森公司调查,近年来,我国53%的消费者计划把节余资金用于休闲、旅游等,这个比例居于亚洲14个国家之首,高于新、泰、马、日、印等国。因此,我国国民休闲消费正处于强劲增长的前夜。
再看休闲业态。休闲作为一种业态,目前国内既有闲情逸致、小资情调的传统消费场所,也有乡村庄园、葡萄酒庄、高尔夫球场、豪华游艇、迪斯尼大型游乐园等西方“泊来品”。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从国家层面定位,要求积极培育休闲这一消费热点。而国民休闲是一个国家发展到“盛世”的内在表现,是一个民族繁荣昌盛和生活水准高度的重要体现。
不过,从现实操作层面,国家级的国民休闲计划才刚刚进入研究制定阶段,从调研、起草到论证、出台、施行,这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而在全国城乡和东中西部广大地域都见成效,更是一个“路漫漫其修远兮”的过程。
尽管如此,综合研究近一个时期的多种因素和条件后,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和结论:当前推进“国民休闲计划”恰逢其时。(记者 杨眉/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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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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